中文题名:单位的证人主体资格质疑
作者:张平华 毕海平 韩刚
第一作者:张平华
机构:[1]烟台大学,山东,烟台,264005;[2]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05
卷号:19
期号:2
起止页码:46-47
中文期刊名:株洲工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证人;自然人;单位;废弃;
摘要:我国的证人制度规定:自然人、单位都可以出庭作证.但从证人的自然本性、国外证人立法、单位的作证方式及证言效力上看,证人应仅限于自然人,应逐渐废弃单位的证言主体资格.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