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程序衔接 被引量:27
On Links between Procedures of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中文题名: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程序衔接
作者:章志远
第一作者:章志远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74-81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衔接;行政诉讼程序;当事人合法权益;设置标准;司法最终原则;统一标准;行政纠纷;共性规律;
摘要: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的衔接关系的设置缺乏统一标准,不仅无助于行政纠纷的及时化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甚至还会引发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相互侵蚀.各国对此存在较大差别,并呈现出三种各具特色的模式,但设置标准的明确、设置目标的正当、司法与行政优势的发挥以及司法最终原则的保障是各国制度演进所表现出的共性规律.我国应当在借鉴域外模式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复议终局型,重新设定复议前置型,严格限定迳行起诉型,并大力推行自由选择型.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D926.5[律师制度]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