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概念是一个危险的概念”——关于狭义危险犯的理论及立法检讨 被引量:23
'The Concept of ‘Danger’ is a Dangerous Concept'--On the Theory and Legislation of Dangerous Crime Offender in a Narrow Sense
中文题名:“危险概念是一个危险的概念”——关于狭义危险犯的理论及立法检讨
第一作者:肖中华
机构:[1]贵州大学法学院;[2]宁波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6
起止页码:16-19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危险犯;实害犯;行为犯;结果犯;立法模式;
摘要:危险犯是指以侵害法益的危险状态的造成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而实害犯是指以对法益实际损害的造成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为更好地为立法论和解释论服务,将实害犯作前述界定是有必要的,借此亦可与结果犯区分开.危险犯与实害犯这组概念解决的是犯罪成立条件的问题,而行为犯与结果犯解决的是犯罪既遂条件的问题.从立法论上,我国刑法分则关于危险犯与实害犯立法模式的选择具有随意性.
分类号:D914[刑法] D922.146[公安管理法令]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63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