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110
Some Issues in Perfecting China's Recalling System of Defective Product
中文题名:关于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
作者:王利明
第一作者:王利明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年份:2008
期号:2
起止页码:69-76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民法;安全保障;
摘要:产品召回制度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新制度,具有预防和消除缺陷产品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危害的独特功能。从法律性质上讲,产品召回是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法律义务,而不是法律责任。这种界定可以有效发挥该制度的特殊作用。产品召回包括主动召回和强制召回两类,违反召回义务将承担多种法律责任。鉴于召回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笔者建议我国尽快制定《缺陷产品召回法》。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F273.2[产品管理]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