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强制采取物证比对样本的必要性及合法化路径研究 被引量:2
On the Necessity and Legitimization Route of Compulsory Collection of Comparative Samples of Physical Evidence in Criminal Investigation.
中文题名:侦查机关强制采取物证比对样本的必要性及合法化路径研究
第一作者:李学军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3]黑龙江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高级工程师
年份:2009
卷号:17
期号:2
起止页码:210-223
中文期刊名:证据科学
中文关键词:强制采取物证比对样本;物证鉴定;合法化;
摘要:本文讨论了刑事侦查中强制采取物证比对样本的必要性以及立法规制这种强制活动的必要性,探究了强制采样的合法化路径。认为法律应明确侦查机关有权依照必要性原则、适当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在侦查中强制采取物证比对样本,并就强制采样的主体、对象、程序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否则,就有可能侵犯相关人员的基本人权。
分类号:D918.9[司法鉴定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