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背景下在建船舶抵押权的实现 被引量:3
Realization of mortgage on ship under construction in the background of the Property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背景下在建船舶抵押权的实现
第一作者:李天生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2]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09
卷号:20
期号:4
起止页码:41-48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商法年刊
中文关键词:在建船舶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给在建船舶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变更、物上代位、行使条件和方式、顺位、行使期限等抵押权实现问题带来一定影响,弥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实现在建船舶抵押权的许多空白,修订了在建船舶抵押权的实现原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时的不合理之处。但关于在建船舶抵押权对抗第三人的范围、在建船舶浮动抵押制度、在建船舶的接管转让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应对上述内容进行特别法上的修改,使在建船舶抵押权的实现更符合法理,更适应造船业发展的需要。
分类号:DF961.9[海商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