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法上的董事知情权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Director's Right to Information in US Corporate Law and its Inspiration
中文题名:美国公司法上的董事知情权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作者:李建伟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北京100088
年份:2009
卷号:11
期号:6
起止页码:26-32
中文期刊名: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董事知情权;公司信息;商业判断规则;信义义务;
摘要:美国普通法通过各州法院判例形成完善的董事知情权制度体系,这对于保障董事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现代公司治理机构中的重要一环。而我国公司法对此项重要制度一直是付之阙如,再加上我国公司普遍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导致了很多相关制度的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严重制约了相关公司治理机制的良好运行。因此,借鉴美国立法与司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实践,完善我国董事知情权制度体系具有必要性。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