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布违法事实的法律属性分析
第一作者:章志远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11
卷号:23
期号:6
起止页码:47-54
中文期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布违法事实;法律属性;类型化;法律控制;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规制手段,公布违法事实已经在我国当下诸多行政管理领域得到运用,并为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及证券监管立法初步认可。法律概念用语的模糊、程序及责任规定的缺失,致使公布违法事实手段的运用呈现杂乱无序的格局。依托行政行为形式化原理,可对公布违法事实的法律属性作声誉罚、公共警告、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形式及行政强制执行手段的区分。鉴于公布违法事实手段的不当运用容易侵害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分别从行使条件的拟订、正当程序的遵守和预防性救济机制的建构等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分类号:D912.112[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