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罪的“证明标准”到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新《刑事诉讼法》对定罪证明标准的丰富与发展 被引量:14
From "Proof Standard" of Conviction to "Evidence Standard" of Conviction and Sentence. --Abundance and Development of Proof Standard of Conviction in the new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中文题名:从定罪的“证明标准”到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新《刑事诉讼法》对定罪证明标准的丰富与发展
作者:顾永忠
第一作者:顾永忠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年份:2012
卷号:20
期号:2
起止页码:146-154
中文期刊名:证据科学
中文关键词:定罪;量刑;证明标准;证据标准;
摘要:1996年刑事诉讼法只有定罪的证明标准,没有规定量刑的证明标准。多年来,理论界围绕定罪的证明标准展开热烈的讨论,实务界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对“证据确实、充分”从三个方面作出解释。本文认为该规定已从原来定罪的证明标准发展为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是新《刑事诉讼法》对定罪证明标准的丰富与发展。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