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力批判与事实性证明效展开:已决事实效力论 被引量:16
The Criticism of Prepotenc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actual Effect of Evidence: the Theory on Decided Fact Effect
中文题名:预决力批判与事实性证明效展开:已决事实效力论
作者:段文波
第一作者:段文波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06-114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已决事实;预决力;程序保障;证明效;
摘要:关于确定判决中的事实认定对后诉的效力,学说上有预决力、非预决力以及证明效三种观点.我国理论实为承袭苏联法“预决性”的概念躯壳,以免证效力为内实,本质上系法定证明效.该规定弊端丛生,损害了法官认定事实的独立性,褫夺了后诉当事人的接受裁判权且有违程序保障的基本要求.就利用方法而言,判决书可作为书证,对后诉法官认定事实理应产生一定影响,但不宜由法律硬性规定其证明力强弱.从立法论上来说,今后应当废除已决事实免证效力规定,将已决事实评价放归法官自由心证评价.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