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相抵规则在侵权受害人自杀情形的适用
The Application of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Rule in the Case of Victim Committing Suicide
中文题名:过失相抵规则在侵权受害人自杀情形的适用
第一作者:袁文全
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年份:2016
卷号:38
期号:6
起止页码:87-96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过失相抵;精神疾病;自杀;责任分担;
摘要:侵权行为人是否应就受害人自杀部分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是侵权法理论研究中的难点问题。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影响而罹患精神疾病选择自杀时,加害人应就自杀部分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失相抵规则是侵权法中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因自杀是受害人有意识的行为,应有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除非受害人自杀时无责任能力。但即便如此,加害人仍得以间接受害人的过失进行抗辩。这两种情形同时也影响了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时责任的具体分担。一般而言,在自杀者有意识时,加害人承担的责任轻于受害人;而在自杀者无意识时,加害人承担的责任重于受害人。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