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仲裁证据保全评析——从一仲裁证据保全案看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
作者:杜开林
第一作者:杜开林
机构: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3
卷号:0
期号:A02
起止页码:64-69
中文期刊名:中国对外贸易
中文关键词:证据保全;仲裁条款;仲裁机构;英瑞;仲裁协议;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仲裁庭;仲裁委员会;玻纤;
摘要:<正> 案情与审判 申请人英瑞开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瑞公司) 被申请人如皋市玻璃纤维厂(以下简称玻纤厂) 英瑞公司与玻纤厂签订协议成立合资企业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公司),英瑞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以及不断增资与扩股,在合资企业中控大股。因出资问题,英瑞公司依据仲裁条款以玻纤厂出资不实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会)
分类号:D925.7[仲裁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