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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提起公诉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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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再论提起公诉证明标准

作者:李辞

第一作者:李辞

机构:[1]福州大学法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81-189

中文期刊名:东南学术

中文关键词:公诉证明标准;证明标准;证明模式;表见证据;自由心证;

摘要:我国刑诉法将“证据确实、充分”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这一理想化的证明标准源于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认识偏差。该标准与认识规律、诉讼规律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提升了侦查终结的难度,间接导致实践中侦查羁押期限被不断延长,也对审判阶段的证据排除乃至无罪判决造成压力。研究者提出的对公诉的司法审查不足、审判效能不彰以及社会对无罪判决的接受程度不足等“语境化因素”皆不能成为维持现行标准的依据。在当前司法语境下,宜以“‘形式有罪’+‘内心确信’”作为检察官提起公诉所参考的证明标准。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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