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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父爱主义与专断医疗行为的正当化     被引量:1

Paternalism and the Justification of Arbitrary Medical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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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律父爱主义与专断医疗行为的正当化

作者:姚万勤

第一作者:姚万勤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57-171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父爱主义;有限理性;违法阻却;危险允许;

摘要:刑法学界对专断的医疗行为正当化的理论根据存在“伤害说”和“非伤害说”的争议,但是无论基于何种立场均未能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社会个体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或者能力的欠缺在某些情形下无法形成有效的决定,国家基于法律父爱主义立场赋予的强制能够避免患者进一步损害自身利益,因而具有正当性的一面。在贯彻法律父爱主义的同时需要区分强制的程度,只是在当事人面对待决事项尚未行使有效同意,国家从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最佳利益出发才能作出干预的决定。因此,在刑法教义学视域,需要区分“患者或者家属能表达意志的场合”和“患者或家属不能表达意志的场合”对医生的专断医疗行为进行具体判断。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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