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改革与保护规范理论——对“王某琳案”的分析
Commercial Registration Reform and the Theory of Protective Norms:Comments on the Case of Wang
同行评议 2024年09月17日
中文题名:商事登记改革与保护规范理论——对“王某琳案”的分析
作者:余凌云
第一作者:余凌云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4
期号:2
起止页码:68-83
中文期刊名:财经法学
中文关键词:商事登记;保护规范理论;利害关系;申请人资格;原告资格;
摘要:准确判断利害关系的有无,是判定有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资格的关键。我国商事登记由计划经济下的特许和核准主义转变为市场经济下的准则主义,行政行为的性质也由许可类登记转变为确认类登记。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复议申请人资格,与登记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可以采用保护规范理论作为基本分析工具,而对有关规范的解释又必须结合商事登记改革。保护规范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司法上判断“利害关系”的主观化,寻求到了较为客观的法规范依据。不可放大保护规范理论作用,更不能对我国已有判断标准妄自菲薄。去除主观公权利,保留对第三人有无利益保护的规范分析方法,可能更容易为我国行政法理论与实践所接受。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