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企业数据权益论
作者:程啸
第一作者:程啸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24
卷号:35
期号:1
起止页码:50-63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商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数据产权;企业数据权益;个人数据;数据来源者权利;《数据二十条》;
摘要:企业对其生产和处理的数据享有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然而现行的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民事法律制度都不足以实现对企业数据的全面保护,故应当确立企业对其数据享有一种独立的、新型的财产权,即企业数据权益。企业数据权益的确权应当采取单一路径,不应区分数据、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或数据的生产与流通而分别确权。企业对其数据享有的权益具有排他效力,但是该排他性受制于数据上其他参与方的权益,即个人信息权益及数据来源者权利。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并非是企业数据权益的内容,企业对其数据享有的权益的内容仍应从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加以界定。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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