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继承人放弃继承与债权人之撤销权
作者:刘耀东
第一作者:刘耀东
机构:[1]大连海洋大学,116023;[2]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93-207
中文期刊名:民商法争鸣
中文关键词:放弃继承;限定继承;撤销权;当然继承主义;
摘要:我国继承法坚持无条件的限定继承原则,自应当承认继承人放弃继承得为债权人撤销权之标的。我国未来民法典继承编应使无条件的限定继承转变为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即使在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原则下,继承人若具有诈害债权人之故意者,应当例外承认债权人得行使撤销权。
分类号:D923.5[继承法] 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