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平台首页
立格文摘
学术论文
专家学者
法学图书
成果
机构
学者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摘要
全部
期刊文献
图书
学位论文
会议论文
专利
科技报告
立格文摘
2023年第2期
上一期
下一期
法学理论
法律的社会关系本体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本质观的再解读
调适性治理: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逻辑
以村规民约“接引”现代公民道德——基于浙江省Q市的考察
卡门卡郑汝纯法律思想管窥
法治思维: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现实检视与理性回归
变法思想家的“制度认知落差”:康有为与韦伯论德国宪制
论平等权的解释难题:结构性成因与诠释学思考
论行政处罚制度中的教育措施
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
网络平台的行政规制:基于行政合规治理路径的分析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用于社会治理的风险及法律控制
论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确定标准之应然进路
刑法学
中国的刑法观:问题类型与立场选择
刑法教义学何以指导刑事立法:理念与技术的双重展开
我国行政刑法立法的回顾与思考
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及保护路径
反思与拓展:企业刑事合规中的本体价值分析
民商法学
论作为假定规范的死亡顺序规则——一种新规范类型的发现
数据财产权存续期限的设置问题
权限与权力二分结构下的表见代理责任认定
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判定中专家标准的运用
知识产权错误通知责任规则重构
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
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适用限制
十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撤案与监察撤案“二元化”:比较与反思
刑事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适用研究
论新《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小额诉讼程序
民商事审判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法律漏洞的识别和填补为视角
检察理论研究哲理化的内涵及进路
人民检察事业90年:发展历程、制度优势及其效能转化
解决法医学问题的新工具:微生物群落
经济法学
行政垄断的特征事实、规制效能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基于执法案例的经验证据
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信守与制度表达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判断和责任承担——基于834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互联网平台交易评价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发展源流与进路澄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定位及其体系构建
跨区域水污染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合作研究——基于权力与利益的视角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经济研究
国际法学
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法新机制
论中国海外投资治理中的软法方案
竞争法与国际贸易
对标国际规则的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策略探索
军事法学
人工智能法学
企业数据流通的实践困境与破解路径
立法性算法及其法律规制
离线权的法律属性与规则建构
论算法认知偏差对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负面影响及其矫正
国家安全学
法律的社会关系本体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本质观的再解读
邱昭继
摘要:
维辛斯基式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本质观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将“统治阶级意志”视为法律的本质是对马克思法律本质理论的重大误解。马克思恩格斯在法律本质问题上旗帜鲜明地反对法律的意志论。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的著作中用“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现实关系”“物质的生活关系”等术语表述法律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本质观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法律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社会关系。法律的社会关系本体论为列宁、斯图契卡和帕舒卡尼斯所继承和发扬。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法律本质观
维辛斯基
物质社会关系
生产关系
经济关系
论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2022年11期
调适性治理: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逻辑
曾钰诚
摘要:
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一项保障地方政策权力规范运作的党内监督制度形式,在强化中央政策统一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扮演关键角色。本文尝试从中国政党国家治理的历史线索中提出一个“调适性治理”理论框架,用以分析与解释当前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现象及其实践,包括由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常规治理与动员治理、技术治理与政治治理共同形塑的制度环境,以及它们之间的机制互动与深层次制度逻辑。调适性治理的稳定存在与机制生产既是法规部门组织结构及其所处制度环境,以及对环境不断适应与塑造的产物,也是法规部门保持工作灵活变通与政治能动,缓解治理紧张所导致的结果。这可以从工作通报、审查标准、指导案例、问题处理等制度调适过程得到具体呈现。然而,调适性治理在为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带来有效性的同时,也存在目标替代、制度变通、政治偏好、法治张力等制度局限。这为我们全面客观评价调适性治理的制度过程及其对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影响提供了资源。
关键词:
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调适性治理
制度环境
制度逻辑
论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以村规民约“接引”现代公民道德——基于浙江省Q市的考察
王小章
吴达宇
摘要:
现代化进程推动了乡村社会的转型,这个转型既改变了乡村社会内部的社会关系,也改变了乡村社会和外部大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社会关系的这种改变,一方面引发了作为“地方性伦理”的传统村规民约日渐式微,另一方面则呼唤着培育与确立现代公民道德,以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由于存在文化堕距,现代公民道德的确立需要一个过程。通过对浙江省Q市多个村庄之“村规民约”的考察,发现传统上作为地方性伦理的村规民约的内容虽然大多已成为明日黄花,但是村规民约的形式却可以用来、并且事实上也确实在发挥着“接引”现代公民道德的作用,换言之,当“村规民约”的“旧瓶”装上公民道德的“新酒”,它便可以成为把“村民”培育成现代“公民”的一个有效手段。
关键词:
公民道德
村规民约
乡村社会
论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卡门卡郑汝纯法律思想管窥
於兴中
摘要:
卡门卡和郑汝纯教授认为,法律具有三种功能,即维护和平与社会和谐的功能、解决矛盾冲突的功能和分配资源的功能。法律的这三种功能在不同的理论或正义类型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强调,并且与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社会组织、法律与行政的三个重要范式相关联。这三个范式包括:以有机的社区、家族为基础的礼俗范式,建基于契约的商业、个人主义的法理范式,以及官僚行政范式。礼俗和法理两个范式之间的对立构成了马克思的“异化”概念的主题,也反映了19世纪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理念和现实:契约与身份的对立,抽象权利与涵盖一切的习俗的对立,个人主义与亲缘、地缘和集体的对立。
关键词:
卡门卡
郑汝纯
礼俗社会
法理社会
官僚行政型社会
正义装置
作为行为的正义
论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2022年11期
法治思维: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
张志铭
钟欣
摘要:
法治思维要求社会生活主体按照法治的要求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法治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国家治理中的一切事务,故而法治思维最为简约的定义是思维主体按照法律的规定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一种简约但不简单的立场认识法治思维应基于日常生活实践,从权利概念入手,辨析利益与权利,并动态展示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的进程。利益是权利的基础,利益转化为权利应经过利益识别、利益正当性证明和利益被权威认可三个步骤,以此为基础,从利益主张中转化生成权利诉求的过程包括应予识别的四个环节,即主张利益、主张正当的利益、主张明显属于权利的权益,以及主张可以或可能归入权利的权益。
关键词:
法治思维
权利
利益
权益
利益主张
权利诉求
论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现实检视与理性回归
靳澜涛
摘要:
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实施备受社会关注,它既是学位授予质量的结果保障机制,也是学位授权审核的事后规制手段,本质上应当被定性为“行政检查”,且由于涉及专业性评价而将专家参与引入行政过程,由此增强行政权力的正当性,其所形成的否定性检查结论还与后续行政监管措施紧密衔接,利害影响甚巨。但此项制度的实践运行尚未妥善平衡行政效能与制度理性之间的关系,始终面临程序规则的内容模糊、申诉救济的不够规范、撤销学位的不当联结、对专家意见的过度依赖、评议标准的相对单一、效率优先的应责异化等现实困境。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提升和保障其制度理性,既要在合法性层面上健全抽检程序规则和申诉救济机制、细化问题事由与处理的类型化联结,也要在合理性层面上平衡同行专家意见与行政裁量空间,针对不同高校和学科特点分类评议,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的内部风控体系等,以便更好地协调不同主体间的权责关系,确保此项制度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关键词:
学位论文抽检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行政过程
学位条例
学位撤销
论文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22年11期
变法思想家的“制度认知落差”:康有为与韦伯论德国宪制
章永乐
摘要: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康有为与马克斯·韦伯两位变法思想家对德意志第二帝国宪制的评价出现了戏剧性的“制度认知落差”:康有为被德国的建设成就所震撼,认定德国的君宪模式已超越英国的君宪模式与法、美的共和宪制,可以为“升平世”区域强国整合周边小国、推进区域一体化提供优越的制度框架;而马克斯·韦伯却为德国联邦体制中普鲁士与南德各邦力量的失衡而忧心忡忡,对德皇威廉二世的政治能力深感沮丧,从而试图模仿英式君宪模式,弱化君权,期待在议会与政党中产生能够领导德国崛起的政治领袖。两位变法思想家的“制度认知落差”并不仅仅是“局外”与“局内”的不同位置造成的,更关键的是认知框架上的巨大差异。而突破机械的线性史观,将秩序视为建立在社会矛盾与社会运动基础之上并不断经历着更新与再造的动态分析视角,有助于克服在后发国家盛行的“慕强”认知模式,从而对制度的效能形成更为客观的认知。
关键词:
制度认知落差
德意志第二帝国
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
论文出处:
《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论平等权的解释难题:结构性成因与诠释学思考
路平新
摘要:
平等权解释的根本难题在于“平等”内涵难以确定,具有多元解释的可能,且现有的几种解释思路很难真正消解这一难题。这种现象背后的成因在于平等权基本公式具有“循环论证”的结构特征。这种结构利弊兼具,并对实践中的平等权的法属性产生了深刻影响。解决解释难题,亦须由此入手。其中,平等权的规范生成性是指它可以透过“循环”结构,使解释围绕着若干体系化的平等规范教义模式展开;主体交互性是指平等权能够作为中介平台,促进不同主体的平等观得以交互。它们局部地、但未终局性地解决了平等权的解释难题。借鉴哲学诠释学对于“解释”的思考,可知平等权并不存在最终的“客观正解”,也无需彻底消除“循环”的存在。相反,固化、僵化的解释却可能造成严重的实践后果。应顺应平等权的“循环”特性,对其作交互的、开放的解释。
关键词:
平等权
解释
循环
论文出处:
《学术月刊》 2022年11期
论行政处罚制度中的教育措施
江国华
孙中原
摘要: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乃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由该原则衍生出的教育优先、寓教于罚、以教代罚等子原则构成了行政处罚制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行政处罚措施而言,行政教育措施具有程序上的前置性、优位性、过程性和功能上的目的性、人文性、替代性。基于此,“不教而罚”有违程序正当,“罚而不教”有违目的正当,“不罚不教”有违履职正当。为规范行政教育措施,充分发挥其本体性、程序性、目的性价值,有必要在行政处罚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其理论定位和制度定位,完善其规范建构。
关键词: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教育措施
文明执法
柔性行政
论文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22年11期
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
王青斌
摘要:
行政法法典化是行政法体系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制定行政法总则是近期可以实现且可行性较高的立法目标。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很大程度上依赖抽象技术的运用。概念的抽象程度越高,就越能够保持行政法体系的开放性与前瞻性。整体而言,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主要包括“提取公因式”“提炼学理共识”与“体系补全”,三者共同促进行政法总则的体系化。从总则与分则的关系角度考察,通过“提取公因式”这一立法技术能够将行政法制度的共性与一般性内容提炼形成基础性规范;通过“提炼学理共识”这一立法技术能够将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中的学术共识提炼形成共识性规范;通过“体系补全”这一立法技术能够将行政法治实践中的理念与制度提炼形成拾遗性规范。
关键词:
行政法总则
立法技术
公因式
学理共识
体系补全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网络平台的行政规制:基于行政合规治理路径的分析
黄卫东
摘要:
对网络平台的行政规制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良好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但网络平台行政规制的传统模式是以威慑处罚为主的制裁威慑模式,这种“粗放型”的规制模式容易遭受执法“威慑陷阱”,造成监管乏力,亟需做出调适。企业合规治理在我国的探索发展为网络平台行政规制提供了一条理想且可行的路径,对网络平台的行政规制应当由制裁威慑转向行政合规治理。从理论与实践发展来看,网络平台行政合规治理具有多重优势,同时也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为此,有必要从行政合规治理理念树立、治理制度安排以及治理重点明晰三方面具体着手,推动网络平台行政合规治理实践发展。
关键词:
网络平台
数字经济
行政规制
企业合规
合规治理
论文出处:
《电子政务》 2022年11期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用于社会治理的风险及法律控制
姚永贤
摘要:
通过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快速、准确识别个人身份,是信息化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能力,如何确保在法律框架内使用技术,避免滑向监控国家是现代数字国家面临的重要挑战。以应用场景最多的警察执法为例,通过实证分析警察机构收集、比对、应用生物识别信息过程中,对个人信息权可能造成的风险,确立应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法律规制路径,即从个人信息权的角度出发,确保个人信息知情权、访问权、修改权、救济权等法定权益的实现,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实现公共机构应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关键词:
生物特征识别
社会治理
身份识别
个人信息权
论文出处:
《电子政务》 2022年11期
论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确定标准之应然进路
林莉红
蒋文峰
摘要: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和“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确定标准,回应了对第三方权益保护的现实需求,但同时也导致了两种标准在内涵以及关系理解上新的潜在争议或偏差。关于现行法第三人两种确定标准的理解,应回归其文义层面,从而认为“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标准在内涵和所确定的第三人范围上囊括了“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此之下,从界定第三人范围这一确定标准的基本功能出发,行政诉讼第三人确定标准的规定只需要“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其中一种即可满足现有立法、司法及理论上之期待。
关键词:
行政诉讼第三人
确定标准
案件处理结果
利害关系
论文出处:
《江汉论坛》 2022年11期
中国的刑法观:问题类型与立场选择
王充
摘要:
围绕刑法观问题,目前存在积极主义刑法观、消极主义刑法观与折衷主义刑法观的争论。从认识结构出发,刑法观关涉人、刑法、社会三者之间形成的人与刑法、刑法与社会以及人与社会的三重关系,刑法观是不同个体基于各自不同的价值偏好、不同的对象设定及与刑法的不同关系形态作出的解释选择,因此各种刑法观之间并无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刑法观的选择要受客观外在的社会发展状况与刑法本质属性的限制,积极主义刑法观和消极主义刑法观忽视了客观外在条件的限制,而折衷主义刑法观则缺乏以社会基本价值共识作为思考的必要前提。因此,刑法观的选择需要在达成社会最低价值共识的基础上充分考量社会发展状况和刑法本质属性的外在限制,进而在主观价值取向与客观外在条件之间取得平衡。以刑法谦抑为基本价值共识,以类型化思考为主要路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选择综合刑法观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关键词:
综合刑法观
解释选择
价值共识
类型化思考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刑法教义学何以指导刑事立法:理念与技术的双重展开
熊亚文
摘要:
刑法教义学可以批判和指导刑事立法,这已成理论共识。但是,刑法教义学究竟凭借哪些理论工具及具体如何发挥立法指导功能,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根据刑法理论体系的分层,可以将刑法教义学的立法功能归结两个:一是对刑事立法理念的引领,这主要是基于刑法的目的、性质与自由保障机能等刑法教义学基础理论之刚性要求;二是对刑事立法技术的指导,这主要是基于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刑罚配置的均衡性以及刑法体系的协调性等刑法教义学具体原理而展开。二者相互结合、互相关照,在实质与形式、理念与技术层面上分别构建全方位、系统化的刑事立法指导机制,从而有助于实现刑事立法的正当化与科学化,并促进刑法运作的基本生态向善向好。
关键词:
刑法教义学
刑事立法
立法理念
立法技术
刑法修正案(十一)
论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2022年11期
我国行政刑法立法的回顾与思考
何荣功
摘要:
行政刑法立法的特点1979年《刑法》颁布至今40多年,我国刑法的发展与完善最鲜明地体现于行政刑法立法领域。归纳起来,该时期我国行政刑法有以下主要特征:(一)立法体例上的统一性。即将有关行政刑法的内容全部纳入刑法典中,只是行政刑法立法的统一性经历了“从统一到分散再到统一”的动态发展过程。(二)法律条款的移植性。行政刑法系经济行政法和刑法的统一,行政刑法中的不少概念、条款系移植于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
关键词:
行政法律法规
行政刑法
经济行政法
刑法立法
立法体例
动态发展过程
法律条款
刑法典
论文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11期
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及保护路径
张春莉
摘要:
虚拟货币是网络科技快速发展的产物。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当下,财产的载体发生变化,财产概念发生变革,法律也应与时俱进调整规制范围,虚拟货币刑法属性的界定就成为刑法适用的基础性问题。根据刑法基本原理,虚拟货币具有类货币属性,但不属于“财产”,应认定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虚拟货币作为以计算机程序为基础的数据,带有与生俱来的技术风险;与此同时,虚拟货币相关的犯罪风险也在增加,刑法应实行虚拟货币交易实名化,明确责任主体;重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适用,准确定罪量刑;正视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实现更高层次保护的飞跃;对于尚无法适用刑法救济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虚拟货币违法行为,应尽快构建配套规范,遏制经济泡沫。
关键词:
虚拟货币
刑法属性
保护路径
论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反思与拓展:企业刑事合规中的本体价值分析
凌萍萍
焦冶
摘要:
企业刑事合规是实体与程序结合的整体,刑事合规是在刑法这一初级规则之下的,针对企业犯罪的二次法规,为企业犯罪创设了从归责到预防的规则理念的转向。刑事合规从本质上看并不完全隶属于刑事法的范畴,其研究的起点应当以法秩序的整体为基础,实现法益的单一评价向多元法益和双边法益的评价,以比例原则为限度,明确企业刑事合规的本体价值,实现法秩序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关键词:
多元法益
二级规则
刑事合规
论文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11期
论作为假定规范的死亡顺序规则——一种新规范类型的发现
张焕然
摘要:
死亡顺序规则尽管带有“推定”的表述,却并不符合推定规范的特征,因而不是真正的推定规范,亦非拟制规范。该规则属于一种新的规范类型,即假定规范。“假定”的含义是“暂定(某未知事实为真实)”,而非“虚构”或“假设”。“假定”与“推定”的共性是“(无直接证据的)猜测”,但与推定不同,假定不必考虑事件发生的盖然性,其猜测依据仅仅为某种特定的价值取向。假定规范是显性的证明责任规范,区别于隐含在实体法中的一般证明责任规范。其适用前提为要件事实真伪不明,适用阶段为法官认证结束前,设立效果为分配证明责任。应将假定规范从推定规范中分离,并抛弃“不可推翻的推定”这一不妥当的概念。根据二者的差异,可以判定我国《民法典》第1222条是真正的过错推定规范,而第1165条第2款实为过错假定规范。
关键词:
假定
推定
死亡顺序规则
证明责任
规范类型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数据财产权存续期限的设置问题
钱子瑜
摘要:
存续期限系权利的限制,旨在赋予权利在一定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存续期限届满法益消灭,失去受法律排他性保护的资格。存续期限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但是数据财产权的限制不宜通过设置法定存续期限实现。在经济视角下,数据的财产价值本身即具有时效性,会随产业中可替代数据的增多而逐渐贬值。为数据财产权设置法定存续期限还会导致权利人陷入“囚徒困境”,在权利期限届满之前删除相关数据,无法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的制度目的。在法律层面上,数据财产权的基础是自力控制而非法律拟制,即使存续期限届满,法律保护之力消失,主体的自力控制不会因此而消灭,数据资源不会自动进入公有领域。数据财产权的排他性以及因之形成的垄断效应相对较低,相较于为数据财产权设定法定的存续期限,通过调整法律对数据财产权的保护强度,限制数据财产权内容的做法更为适当。
关键词:
数据财产权
权利限制
存续期限
论文出处:
《知识产权》 2022年11期
权限与权力二分结构下的表见代理责任认定
陈爱碧
摘要:
当前关于表见代理责任认定的规则尚不明晰,在责任构成要件及效力问题上存有争议。以传统代理权为前提的表见代理理论将表见代理责任界定为权利外观责任,并就本人因素的界定形成本人可归责性要件、信赖要件以及代理权通知要件三种观点,但其规则及理由并不清晰。传统代理权融合了代理内外部关系,与表见代理的制度目的相冲突。外部授权、代理权法定等方案无法有效解决这一冲突问题,有必要将代理权重构为代理权限与代理权力二分结构。代理权限的存续与范围取决于以代理人为受领人对本人授权意思表示的理解,代理权力的存续与范围取决于以相对人为受领人对代理行为中本人效果意思的理解。在权限与权力二分结构下,表见代理的本质为代理人有代理权力而无相应的代理权限,表见代理责任属于法律行为责任,其构成要件及效力判断适用法律行为规范,表见代理责任认定之困借此得以破解。
关键词:
代理权
代理权限
代理权力
表见代理
法律行为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判定中专家标准的运用
郭玉军
张芮栋
摘要:
挪用艺术作品自兴起以来,就频繁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近年来的叶永青抄袭风波和“鸭兔事件”在国内又兴起了对挪用艺术的热议。对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判定,应当采用专家标准还是普通人标准,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通过法官作出“艺术判断”的方式,来判定其转换性使用。但挪用艺术作品自身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很多情况下只掌握法学知识的法官难以理解其背后的意涵、区别,因此不宜自行对其转换性使用作出判断。在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判定中,应当采用专家标准,当事人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就作品的内涵、对比提出专家意见,协助法院对转换性使用相关的事实作出认定。
关键词:
挪用艺术
转换性使用
合理使用
专家辅助人
论文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22年11期
知识产权错误通知责任规则重构
蔡元臻
摘要:
围绕知识产权错误通知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的签订以及国内相关司法文件的陆续跟进,打破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默契。利用《民法典》第1195条第3款之例外规定所带来的契机,知识产权错误通知责任规则有望迎来灵活、合理的开放性重构。该重构工作应当因循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不同知识产权客体在侵权判定层面的方法论和专业性差异,通过纳入和完善“错误通知情节”这一考量要素,完成对错误通知归责原则的多元化设计,同时合理安排平台审查义务,最终实现避风港规则的利益平衡本旨。
关键词:
避风港规则
错误通知
客体差异
归责原则
平台义务
论文出处:
《知识产权》 2022年11期
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
程啸
摘要:
问题的提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作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法律,都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规定。对于二者是何种关系以及司法和执法中应当如何适用,存在着争议,因此本文将就此进行研究,以供理论界与实务界参考。
关键词:
《民法典》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
如何适用
问题的提出
执法
司法
论文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11期
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适用限制
彭峰
摘要:
自《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生效以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一直是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一般认为,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私益侵权诉讼领域,公益诉讼不宜适用。在我国,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应定位为公法上的客观诉讼,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遵循私法上损害扩张的逻辑,定位为私法上的准客观诉讼与纯客观诉讼混合的特殊诉讼类型。是否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需要对诉讼利益的类型进行甄别,在个案中进行判断。在刑事附带民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应禁止适用;在民事案件中,“纯生态损害”部分,因其发生了私益与公益的混同,属于复合型利益,不能适用;对于仅判处“主观的、集体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生态环境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部分,因其已具有惩罚功能,与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呈现同质化,不能适用;对于修复服务功能丧失的损失赔偿,需判断是仅为填补功能还是填补与惩罚功能并存,在已包含惩罚功能的情况下,不能适用。因此,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适用的空间非常有限。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惩罚性赔偿
主观诉讼
客观诉讼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十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董涛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中国知识产权取得了巨大成就。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著,知识产权各项基础数据稳步增长,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从五方面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道路。通过制度引领,释放创新创业潜能活力;通过机构改革,开创高效严密保护格局;通过统筹协同,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通过数字赋能,构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通过观念转型,重塑知识产权社会文化。十年来,在党中央决策的指引下,中国知识产权在波澜壮阔的社会实践中作出了五方面的理论创新,形成了综合性的知识产权治理观、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发展观、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法治观、有作为的知识产权外交观及总体性的知识产权安全观。未来十五年,是中国知识产权从大国迈向强国的关键时期,为此必须认真归纳总结十年来知识产权成就与经验,认清有利因素,克服不利因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过程,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
党的二十大
知识产权强国
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
论文出处:
《知识产权》 2022年11期
刑事诉讼撤案与监察撤案“二元化”:比较与反思
谢小剑
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撤案与监察撤案呈现“二元化”现象,在理念追求、程序架构上差异甚大。刑事诉讼撤案表现为控权模式,以防范侦查权滥用、发现事实真相为目标,剥夺了侦查机关对轻微犯罪、证据不足案件撤案的权力,配之以较高的撤案证明标准、严格的侦查终结程序、无侦查期限以及充分的监督救济程序。监察撤案表现为集中统一模式,赋予了监察机关对证据不足案件撤案的权力;有较为明确的监察办案期限;监察撤案包括职务违法撤案与刑事撤案,缺乏独立的监察刑事撤案制度;监察撤案权由监察机关集中、独立行使,排斥外部制约。两种不同的模式服务于不同的功能、目标,应当以制度改良为改革方向。对于刑事诉讼撤案制度,应当在坚持控权模式的基础上,扩大中止侦查适用的范围,解决证据不足案件的处置问题。同时,扩大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的适用,解决刑事撤案分流轻微犯罪案件不足的问题。对于监察撤案制度,需要明确积极、充分调查原则,调查过程中不得中止调查,敦促积极调查,避免证据不足的撤案;在以事立案的案件中建立对被调查人的终止调查制度;强化撤案的内部制约制度和事后制约制度。
关键词:
刑事撤案
监察撤案
案件分流
监察体制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刑事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适用研究
王武强
摘要:
随着刑事案件复杂程度的提高,司法实务瑕疵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处于刑事案件证据链主要环节的证据瑕疵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尽管刑事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逐渐确立,但仍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规则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瑕疵治愈方式多元化、瑕疵证据与非法实物证据相混淆等问题。结合对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适用困境的分析,建议从延展瑕疵补救方式、规范瑕疵补救程序和强化检察监督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配套,确保规则发挥其应有的司法价值,以推进我国刑事司法庭审实质化的进程。
关键词:
瑕疵证据
补正规则
扩大化适用
检察监督
论文出处:
《南方论刊》 2022年11期
论新《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小额诉讼程序
王晓丽
摘要:
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新法对小额诉讼程序做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凸显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理论上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便民、低成本、高效率、公正与效率兼顾等优势,符合当下解决众多小额纠纷的需要。但由于此次修法紧迫,对小额诉讼制度还需从立法目的、受案标准、程序救济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本文围绕小额诉讼程序展开深入探讨,以期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依据。
关键词:
小额诉讼程序
法理基础
制度完善
论文出处:
《长春大学学报》 2022年11期
民商事审判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法律漏洞的识别和填补为视角
周圆
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并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本期策划展示了法院对司法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探索,与学者对司法如何更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关键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商事审判
法治轨道
全面贯彻
物质技术基础
法律漏洞
论文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31期
检察理论研究哲理化的内涵及进路
樊崇义
摘要:
检察理论研究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照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检察理论研究总体上存在理论供给与实践需求不适应、理论研究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此,应锚定正确的研究方向,切实找准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厘清检察理论研究为什么要哲理化,检察理论研究哲理化的内涵及进路等问题;坚持以马列主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理论研究之中,融入办案活动之中,从而推进检察理论的持续深化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法律监督
检察理论研究
哲理化
内涵进路
论文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21期
人民检察事业90年:发展历程、制度优势及其效能转化
徐汉明
李辉
摘要:
人民检察事业90年,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萌芽探索,新中国成立后的创建型构及曲折发展,改革开放后的恢复重建,新时代的成熟化定型化及创新发展四个阶段。其具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彰显检察制度“人民性”的本质属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双重领导”“一重监督”的组织制度,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运行机制,人民广泛参与司法监督之制度优势。检察制度优势需要转化为人民检察事业更高发展效能,其基本路径是:以先进理论为指导,凸显制度根本效能;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增强制度整体效能;挖掘法律监督“权力束”内涵,激活制度结构效能;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激发制度活力效能;构建检察“三大体系”,提升话语传播效能。
关键词:
人民检察制度
发展历程
制度优势
效能转化
论文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11期
解决法医学问题的新工具:微生物群落
黎伟涵
邓世雄
摘要:
生物痕迹往往成为刑事侦查案件中的突破口,比如在涉及个人识别、嫌疑人追踪或者死亡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等法医学问题上,生物源性证据往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许多传统的法医学方法仍在沿用,但研究者们试图发现新的法医学工具,以此来弥补传统方法的不足或者为法医学实践增加新的思路和方法。得益于测序技术的发展,研究者们发现机体内外的微生物数量要远远超过细胞的数量,它们在地点溯源、个人识别、死亡时间的推断、生物犯罪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有着不小的应用价值。本文对这方面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
法医学
高通量测序
微生物群落
肠道微生物
论文出处:
《微生物学通报》 2022年11期
行政垄断的特征事实、规制效能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基于执法案例的经验证据
白让让
摘要:
规制政府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它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辅相成,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本文对159起行政垄断案的统计分析发现,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具有违法方式十分集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分布广泛、违法主体以市县级政府机关为主等几个普遍特征。在查处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和执法效能不断提高的同时,行政垄断规制还存在着整改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以公平竞争审查替代反垄断执法、执法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研究的政策建议体现在五个层面,即维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执法权、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执法的协同互补机制、增强执法程序和结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建立跨区域型的执法体系以及增强竞争影响的经济学分析等。
关键词:
行政垄断
统一大市场
反垄断规制
公平竞争审查
执法案例
论文出处:
《人文杂志》 2022年11期
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信守与制度表达
刘盛
摘要:
金融法理念是金融法的应然规定性和思想灵魂。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包括社会本位、契约治理、包容审慎三重向度。其要求金融法在健全高度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采取“内生与外生相结合,以内生为主”的发展模式;在健全高度适应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遵循“诱致与强制相结合,以诱致为主”的变迁路径;在健全高度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选择“市场和政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的行进道路。我国金融法的制度表达理应信守上述理念。
关键词:
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法理念
社会本位
契约治理
包容审慎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判断和责任承担——基于834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李游
摘要: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是一项追求金融交易实质公平、矫正利益失衡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履行的司法裁量“重形式轻实质”,有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公正性。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应作为一项法定义务(而非先合同义务或合同义务)加以适用。以诚信原则作为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理论基础更为合理,也更契合交易逻辑和本土国情。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主体包括产品或服务发行人和销售代理人;履行内容上采取“四要素说”,其中“了解客户”和“了解产品”是义务履行的基础前提,“客户与产品匹配”是义务履行的核心和目标,“风险揭示”是实现产品与客户匹配的特别警示。履行判断上,可采取“要件审查+实质检验”两阶段关联裁量的综合判断。民事责任上,未尽到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法律应明确客户自甘风险等免责事由。
关键词:
适当性义务
诚信原则
法定义务
综合判断
侵权责任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互联网平台交易评价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叶明
邱威棋
摘要:
互联网平台交易评价将“评价”与“信任”相连,创造了独有的网络信任机制。由于评价信息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评价的“好”或“坏”对商家经营影响重大,在利益驱使下,市场中出现了刷单炒信、隐匿“差评”、恶意差评、好评返现等失信评价行为,由此导致了评价信息失真、评价声誉制裁失效、网络信任机制失灵等危害。目前,治理交易评价的两条路径皆面临各自的治理困境:采用事后型行为规制的公权治理路径效率较低,平台自治路径效率较高但存有公正性质疑。由此,提出革新治理模式、调整治理时机、调适治理工具等对策,以规制失信评价行为,规范交易评价活动,拓展交易评价制度。
关键词:
互联网平台
平台经济
平台治理
交易评价
失信评价行为
论文出处:
《电子政务》 2022年11期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发展源流与进路澄清
刘乃梁
韩玥
摘要:
适当性义务学理争议从未停歇,其现实适用亦产生异化。司法实践对适当性义务定性不统一,履行该义务的审查标准趋于形式化。数字时代的到来加剧了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危机,起源于强化“卖者尽责”理念的适当性义务理论,正不断回归于强调“买者自负”原则。国外经验表明,应在法律规范中明确适当性义务性质并不断创新其在数字时代的审查标准与适用技术。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完善路径有,以明文化法律规范确立适当性义务监管形态,改进智能投顾适当性监管手段,从实质与程序两层面审查其履行并协调告知说明义务与适当性义务的关系,配合金融素养教育措施可改进适当性义务理论与现实割裂问题。
关键词:
适当性义务
卖者尽责
先合同义务
数字经济
金融素养
论文出处:
《金融与经济》 2022年11期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定位及其体系构建
马洪
王致民
摘要: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陷入困境的核心因素是立法的缺失。从国内试点及外国立法经验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该采取“自愿为原则,强制为例外”的模式。逻辑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环境法与保险法的结合,归属于保险法体系。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一方面,应立足于《环境保护法》《保险法》的修改以及《民法典》制定中取得的突破和经验,寻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环境法典中一席之地;另一方面,立法者应着眼于在保险法责任保险体系内,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具体方式是,修订《保险法》,并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构建具体法律规范,以列举的方式确定强制投保的情形,对自愿投保持积极开放的态度,辅之以环境专门法对具体领域予以特别规定,以实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的完整、平衡。
关键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保险法
环境法
法律体系
论文出处:
《学术月刊》 2022年11期
跨区域水污染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合作研究——基于权力与利益的视角
朱飞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及城市化、工业化的逐步推进,跨区域水污染问题逐渐凸显,虽然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治理跨区域水污染问题,但是治理效果仍不容乐观。基于权力与利益的视角分析传统跨区域水染污治理问题,可以发现“行政区行政”“行政区经济”现象下治理权力失调与利益冲突是导致合作治理难以达成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明确跨区域水污染治理权力行使并促进其利益融合,加以监管确保治理成效,能够实现跨区域水污染问题的有效治理。
关键词:
跨区域
水污染
地方合作
合作治理
论文出处:
《农场经济管理》 2022年11期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经济研究
周若云
摘要:
立法是基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直接影响到环境治理和经济政策的成效。实施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政策是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从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执法的角度介绍我国的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并描述我国现实实施的情况,进而提出相应的经济对策,以期加强我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加快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改善我国生态环境。
关键词: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
环境经济
经济政策
论文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31期
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法新机制
江溯
摘要:
由于跨国网络犯罪行为日益普遍化,新型网络犯罪不断涌现,而当前网络犯罪的国际相关立法过于零散和碎片化,因此制定和出台一部统一的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便成为网络安全治理的当务之急。欧美国家主导的《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以西方国家的利益诉求为基础,不具有全球性公约的真正开放性和广泛代表性。同时,由于在实体层面定罪机制不明确、程序层面保障机制不合理、执行层面实施状况不乐观,其在新招迭出的跨国网络犯罪面前也显得应对乏力。为克服这种缺陷,以中俄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另辟蹊径,坚持以联合国作为缔结平台推进新公约的制定。将“多元化和包容性”的价值理念融入网络犯罪新公约的规范之中,能够合理地解决不同国家、区域在打击跨国网络犯罪中的紧张关系,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各国法律差异,缩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网络安全数字鸿沟。中国应当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网络利益的需求,积极参与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文件的缔结,并推动新公约在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的建构。
关键词:
网络犯罪
网络安全
国际公约
多元主义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论中国海外投资治理中的软法方案
梁咏
摘要: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表明中国将强化不同场域法治实践的包容互鉴。中国海外投资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场域,关涉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乃至中国整体主权、安全和发展。然而,传统全球化范式中的政治互信和经济合作两大基石同时发生震荡,各国短期内达成有强制约束力“硬法”的可能性不高,以“软法”为切入口可能成为中国海外投资规制的重要手段。探究软法在投资治理中的应然价值和演进需求,以及在突出其特殊价值的基础上,透过硬法巧执行、软法强执行、软法软执行等检视中国海外投资治理中的软法实践及存在问题,借助国际投资软法的理念价值完善、软法与硬法的衔接创新、国际投资软法的双向推进、硬法规则适度强化和其他配套措施完善等方法加以应对,有利于中国在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中话语权的强化。
关键词:
软法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
中国海外投资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竞争法与国际贸易
杨晨
万广华
胡晓珊
摘要:
文章基于1996~2019年161个国家的跨国面板数据,使用竞争法指数作为竞争法的代理变量,从实证角度考察了竞争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路径。研究发现,出口国竞争法指数水平对出口具有促进作用,进口国竞争法指数水平对伙伴国出口具有抑制作用,竞争法主要通过资源配置效应与逃避竞争效应促进出口抑制进口。进一步,竞争法指数水平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存在异质性,考虑收入水平、自由度水平与执法机构作用,竞争法指数水平促进了高收入水平国家、低收入水平国家、“不自由”国家、重视判例法国家的出口。文章结论对中国如何改善竞争政策、加快市场机制建设以促进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竞争法
国际贸易
引力模型
论文出处:
《世界经济研究》 2022年11期
对标国际规则的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策略探索
王媛
邵蓉
颜建周
摘要:
目的从制度设计方面探索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策略,为鼓励药品创新和提升高质量仿制药发展水平提供参考。方法梳理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政策文件,从制度实施现状出发总结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目前取得的进步和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总结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为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落地实施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随着2020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出台,我国已基本完成该制度的顶层设计,但由于部分细则规定尚未完善,我国尚存在缺乏“拟制侵权”制度、专利信息登记缺乏审查及纠错机制、司法和行政途径链接不畅、等待期时长仍存争议、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相关细则不够明确等问题。建议我国建立“拟制侵权”制度和专利无效司法判决程序,调整等待期时长或上市审批依据,进一步明确首仿药定义及共同挑战专利的情形和市场独占期的消灭事由,同时加强相关部门职能链接程序,落实责任机制。
关键词: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
专利法
仿制药
论文出处:
《中国药房》 2022年21期
企业数据流通的实践困境与破解路径
何金海
摘要:
数据经济背景下,企业数据通过开放、共享、交易、携带与抓取等形式得以流通。实践表明,我国企业数据流通存在企业主观限制数据流通、数据流通形式被动化,以及数据流通秩序混乱等现实困境,其主要源于数据确权理论迷失、法律规范阙如、监管机制不足、司法态度严苛、基础设施滞后及技术发展局限。域外法上,欧盟采取立法主导下的强数据共享模式,美国采取判例主导下的强数据开放模式,日本采取监管主导下的强数据合作模式。为破解企业数据流通困境,建议以开放流通、主动流通为基本向度,以禁止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用户信息和隐私权益为基本限度,以差别流通为核心原则,架设我国企业数据流通制度框架。具体路径上,建议以多元赋权模式突破数据简单归属论的藩篱,完善数据流通的促进要素与保障要素立法,强化多主体参与的数据流通全环节监管,增加公共利益考量在数据纠纷裁判中的比重,推进企业数据流通的基础设施发展,创新数据流通的传输与安全技术。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大数据
企业数据
数据流通
数据共享
数据开放
信息安全
数据保护
论文出处:
《西南金融》 2022年11期
立法性算法及其法律规制
刘佳明
摘要:
在算法时代,法律领域正在经历一场深刻变革。新的公共治理和控制系统将从数据收集、传输和分析中产生,基于大数据驱动机器学习的算法治理模式符合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并能够以更为有效的方式做出决策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但是,受制于数据输入的主观性和偏见性以及系统自身的封闭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算法在提升公共治理效能和降低社会监管成本的同时,也会对传统法律秩序的合法性、公共性和民主性造成冲击。对此,需要明确立法性算法的合法性地位,强化对立法性算法的审查和风险评估,以及保障公众对算法程序的参与和监督权,在算法程序正式被应用到公共领域之前,行政人员还必须对算法程序应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可预测性和可解释性度量标准,使算法程序的设计和应用有章可循,并建立相应的算法问责制度和程序,以确保立法性算法的发展符合法定的公共性和合法性基本要求。
关键词:
算法
公共决策算法
立法
立法性算法
论文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离线权的法律属性与规则建构
谢增毅
摘要:
“离线权”通常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可断开数字工具而免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或通信的权利。离线权的产生是为了克服数字技术广泛使用使劳动者工作和休息边界模糊,导致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并带来劳动安全健康风险的挑战。离线权作为数字时代劳动者的一项数字权利,属于衍生性权利、复合性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职场中广泛应用现代网络通信技术,远程办公也颇为流行,有必要在立法上引入劳动者的离线权。离线权的立法应平衡工作弹性和劳动者的休息权及安全健康权保护,充分尊重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内容,同时应完善相关的工时制度。离线权和传统的工时制度应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解决我国长期以来特别是数字时代部分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
关键词:
离线权
远程办公
数字权利
工作时间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论算法认知偏差对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负面影响及其矫正
刘泽刚
摘要:
算法认知偏差不仅扭曲事实,还影响人工智能法律规制质效。法学文献中的“算法”常用于指代影响权益的人工智能系统。不同于传统编程,机器学习算法是通过向数据学习以形成模型。数据、算力、AI框架、模型框架、人为干预等因素深刻影响算法作用的发挥。算法并不是对利益得失的精巧算计。大部分算法也不具有排他性的财产属性。算法是人工智能体系中相对透明和确定的因素。“算法黑箱”并非人为“黑幕”,而是因基本原理所限导致的验证性和解释性的不足。滥用算法概念会导致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失焦、失据、失鹄、失度。数据法与专门立法相结合是人工智能规制的恰当立法形态。过度强调算法不仅造成权利、产业和科技目标难以调和,还可能导致过度监管。算法只有在以人的责任为基础的人工智能系统中才能得到稳妥规制。我国未来应该制定人工智能专门立法。业已开展的算法治理不宜过度冒进,宜审慎处理好当前与未来、名义与实质、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在准确的算法认知指导下,算法备案和公示的问题能够得到良好解释和妥善解决。
关键词:
算法治理
人工智能法律规制
机器学习
认知偏差
个人数据保护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立格文摘
导出
2023年第2期
上一期
下一期
法学理论
法律的社会关系本体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本质观的再解读
调适性治理: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逻辑
以村规民约“接引”现代公民道德——基于浙江省Q市的考察
卡门卡郑汝纯法律思想管窥
法治思维: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现实检视与理性回归
变法思想家的“制度认知落差”:康有为与韦伯论德国宪制
论平等权的解释难题:结构性成因与诠释学思考
论行政处罚制度中的教育措施
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
网络平台的行政规制:基于行政合规治理路径的分析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用于社会治理的风险及法律控制
论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确定标准之应然进路
刑法学
中国的刑法观:问题类型与立场选择
刑法教义学何以指导刑事立法:理念与技术的双重展开
我国行政刑法立法的回顾与思考
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及保护路径
反思与拓展:企业刑事合规中的本体价值分析
民商法学
论作为假定规范的死亡顺序规则——一种新规范类型的发现
数据财产权存续期限的设置问题
权限与权力二分结构下的表见代理责任认定
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判定中专家标准的运用
知识产权错误通知责任规则重构
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
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适用限制
十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撤案与监察撤案“二元化”:比较与反思
刑事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适用研究
论新《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小额诉讼程序
民商事审判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法律漏洞的识别和填补为视角
检察理论研究哲理化的内涵及进路
人民检察事业90年:发展历程、制度优势及其效能转化
解决法医学问题的新工具:微生物群落
经济法学
行政垄断的特征事实、规制效能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基于执法案例的经验证据
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信守与制度表达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判断和责任承担——基于834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互联网平台交易评价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发展源流与进路澄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定位及其体系构建
跨区域水污染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合作研究——基于权力与利益的视角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经济研究
国际法学
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法新机制
论中国海外投资治理中的软法方案
竞争法与国际贸易
对标国际规则的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策略探索
军事法学
人工智能法学
企业数据流通的实践困境与破解路径
立法性算法及其法律规制
离线权的法律属性与规则建构
论算法认知偏差对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负面影响及其矫正
国家安全学
法律的社会关系本体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本质观的再解读
邱昭继
摘要:
维辛斯基式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本质观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将“统治阶级意志”视为法律的本质是对马克思法律本质理论的重大误解。马克思恩格斯在法律本质问题上旗帜鲜明地反对法律的意志论。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的著作中用“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现实关系”“物质的生活关系”等术语表述法律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本质观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法律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社会关系。法律的社会关系本体论为列宁、斯图契卡和帕舒卡尼斯所继承和发扬。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法律本质观
维辛斯基
物质社会关系
生产关系
经济关系
论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2022年11期
调适性治理: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逻辑
曾钰诚
摘要:
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一项保障地方政策权力规范运作的党内监督制度形式,在强化中央政策统一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扮演关键角色。本文尝试从中国政党国家治理的历史线索中提出一个“调适性治理”理论框架,用以分析与解释当前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现象及其实践,包括由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常规治理与动员治理、技术治理与政治治理共同形塑的制度环境,以及它们之间的机制互动与深层次制度逻辑。调适性治理的稳定存在与机制生产既是法规部门组织结构及其所处制度环境,以及对环境不断适应与塑造的产物,也是法规部门保持工作灵活变通与政治能动,缓解治理紧张所导致的结果。这可以从工作通报、审查标准、指导案例、问题处理等制度调适过程得到具体呈现。然而,调适性治理在为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带来有效性的同时,也存在目标替代、制度变通、政治偏好、法治张力等制度局限。这为我们全面客观评价调适性治理的制度过程及其对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影响提供了资源。
关键词:
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调适性治理
制度环境
制度逻辑
论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以村规民约“接引”现代公民道德——基于浙江省Q市的考察
王小章
吴达宇
摘要:
现代化进程推动了乡村社会的转型,这个转型既改变了乡村社会内部的社会关系,也改变了乡村社会和外部大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社会关系的这种改变,一方面引发了作为“地方性伦理”的传统村规民约日渐式微,另一方面则呼唤着培育与确立现代公民道德,以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由于存在文化堕距,现代公民道德的确立需要一个过程。通过对浙江省Q市多个村庄之“村规民约”的考察,发现传统上作为地方性伦理的村规民约的内容虽然大多已成为明日黄花,但是村规民约的形式却可以用来、并且事实上也确实在发挥着“接引”现代公民道德的作用,换言之,当“村规民约”的“旧瓶”装上公民道德的“新酒”,它便可以成为把“村民”培育成现代“公民”的一个有效手段。
关键词:
公民道德
村规民约
乡村社会
论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卡门卡郑汝纯法律思想管窥
於兴中
摘要:
卡门卡和郑汝纯教授认为,法律具有三种功能,即维护和平与社会和谐的功能、解决矛盾冲突的功能和分配资源的功能。法律的这三种功能在不同的理论或正义类型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强调,并且与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社会组织、法律与行政的三个重要范式相关联。这三个范式包括:以有机的社区、家族为基础的礼俗范式,建基于契约的商业、个人主义的法理范式,以及官僚行政范式。礼俗和法理两个范式之间的对立构成了马克思的“异化”概念的主题,也反映了19世纪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理念和现实:契约与身份的对立,抽象权利与涵盖一切的习俗的对立,个人主义与亲缘、地缘和集体的对立。
关键词:
卡门卡
郑汝纯
礼俗社会
法理社会
官僚行政型社会
正义装置
作为行为的正义
论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2022年11期
法治思维: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
张志铭
钟欣
摘要:
法治思维要求社会生活主体按照法治的要求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法治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国家治理中的一切事务,故而法治思维最为简约的定义是思维主体按照法律的规定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一种简约但不简单的立场认识法治思维应基于日常生活实践,从权利概念入手,辨析利益与权利,并动态展示从利益主张到权利诉求的进程。利益是权利的基础,利益转化为权利应经过利益识别、利益正当性证明和利益被权威认可三个步骤,以此为基础,从利益主张中转化生成权利诉求的过程包括应予识别的四个环节,即主张利益、主张正当的利益、主张明显属于权利的权益,以及主张可以或可能归入权利的权益。
关键词:
法治思维
权利
利益
权益
利益主张
权利诉求
论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现实检视与理性回归
靳澜涛
摘要:
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实施备受社会关注,它既是学位授予质量的结果保障机制,也是学位授权审核的事后规制手段,本质上应当被定性为“行政检查”,且由于涉及专业性评价而将专家参与引入行政过程,由此增强行政权力的正当性,其所形成的否定性检查结论还与后续行政监管措施紧密衔接,利害影响甚巨。但此项制度的实践运行尚未妥善平衡行政效能与制度理性之间的关系,始终面临程序规则的内容模糊、申诉救济的不够规范、撤销学位的不当联结、对专家意见的过度依赖、评议标准的相对单一、效率优先的应责异化等现实困境。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提升和保障其制度理性,既要在合法性层面上健全抽检程序规则和申诉救济机制、细化问题事由与处理的类型化联结,也要在合理性层面上平衡同行专家意见与行政裁量空间,针对不同高校和学科特点分类评议,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的内部风控体系等,以便更好地协调不同主体间的权责关系,确保此项制度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关键词:
学位论文抽检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行政过程
学位条例
学位撤销
论文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22年11期
变法思想家的“制度认知落差”:康有为与韦伯论德国宪制
章永乐
摘要: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康有为与马克斯·韦伯两位变法思想家对德意志第二帝国宪制的评价出现了戏剧性的“制度认知落差”:康有为被德国的建设成就所震撼,认定德国的君宪模式已超越英国的君宪模式与法、美的共和宪制,可以为“升平世”区域强国整合周边小国、推进区域一体化提供优越的制度框架;而马克斯·韦伯却为德国联邦体制中普鲁士与南德各邦力量的失衡而忧心忡忡,对德皇威廉二世的政治能力深感沮丧,从而试图模仿英式君宪模式,弱化君权,期待在议会与政党中产生能够领导德国崛起的政治领袖。两位变法思想家的“制度认知落差”并不仅仅是“局外”与“局内”的不同位置造成的,更关键的是认知框架上的巨大差异。而突破机械的线性史观,将秩序视为建立在社会矛盾与社会运动基础之上并不断经历着更新与再造的动态分析视角,有助于克服在后发国家盛行的“慕强”认知模式,从而对制度的效能形成更为客观的认知。
关键词:
制度认知落差
德意志第二帝国
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
论文出处:
《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论平等权的解释难题:结构性成因与诠释学思考
路平新
摘要:
平等权解释的根本难题在于“平等”内涵难以确定,具有多元解释的可能,且现有的几种解释思路很难真正消解这一难题。这种现象背后的成因在于平等权基本公式具有“循环论证”的结构特征。这种结构利弊兼具,并对实践中的平等权的法属性产生了深刻影响。解决解释难题,亦须由此入手。其中,平等权的规范生成性是指它可以透过“循环”结构,使解释围绕着若干体系化的平等规范教义模式展开;主体交互性是指平等权能够作为中介平台,促进不同主体的平等观得以交互。它们局部地、但未终局性地解决了平等权的解释难题。借鉴哲学诠释学对于“解释”的思考,可知平等权并不存在最终的“客观正解”,也无需彻底消除“循环”的存在。相反,固化、僵化的解释却可能造成严重的实践后果。应顺应平等权的“循环”特性,对其作交互的、开放的解释。
关键词:
平等权
解释
循环
论文出处:
《学术月刊》 2022年11期
论行政处罚制度中的教育措施
江国华
孙中原
摘要: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乃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由该原则衍生出的教育优先、寓教于罚、以教代罚等子原则构成了行政处罚制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行政处罚措施而言,行政教育措施具有程序上的前置性、优位性、过程性和功能上的目的性、人文性、替代性。基于此,“不教而罚”有违程序正当,“罚而不教”有违目的正当,“不罚不教”有违履职正当。为规范行政教育措施,充分发挥其本体性、程序性、目的性价值,有必要在行政处罚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其理论定位和制度定位,完善其规范建构。
关键词: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教育措施
文明执法
柔性行政
论文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22年11期
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
王青斌
摘要:
行政法法典化是行政法体系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制定行政法总则是近期可以实现且可行性较高的立法目标。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很大程度上依赖抽象技术的运用。概念的抽象程度越高,就越能够保持行政法体系的开放性与前瞻性。整体而言,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主要包括“提取公因式”“提炼学理共识”与“体系补全”,三者共同促进行政法总则的体系化。从总则与分则的关系角度考察,通过“提取公因式”这一立法技术能够将行政法制度的共性与一般性内容提炼形成基础性规范;通过“提炼学理共识”这一立法技术能够将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中的学术共识提炼形成共识性规范;通过“体系补全”这一立法技术能够将行政法治实践中的理念与制度提炼形成拾遗性规范。
关键词:
行政法总则
立法技术
公因式
学理共识
体系补全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网络平台的行政规制:基于行政合规治理路径的分析
黄卫东
摘要:
对网络平台的行政规制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良好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但网络平台行政规制的传统模式是以威慑处罚为主的制裁威慑模式,这种“粗放型”的规制模式容易遭受执法“威慑陷阱”,造成监管乏力,亟需做出调适。企业合规治理在我国的探索发展为网络平台行政规制提供了一条理想且可行的路径,对网络平台的行政规制应当由制裁威慑转向行政合规治理。从理论与实践发展来看,网络平台行政合规治理具有多重优势,同时也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为此,有必要从行政合规治理理念树立、治理制度安排以及治理重点明晰三方面具体着手,推动网络平台行政合规治理实践发展。
关键词:
网络平台
数字经济
行政规制
企业合规
合规治理
论文出处:
《电子政务》 2022年11期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用于社会治理的风险及法律控制
姚永贤
摘要:
通过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快速、准确识别个人身份,是信息化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能力,如何确保在法律框架内使用技术,避免滑向监控国家是现代数字国家面临的重要挑战。以应用场景最多的警察执法为例,通过实证分析警察机构收集、比对、应用生物识别信息过程中,对个人信息权可能造成的风险,确立应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法律规制路径,即从个人信息权的角度出发,确保个人信息知情权、访问权、修改权、救济权等法定权益的实现,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实现公共机构应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关键词:
生物特征识别
社会治理
身份识别
个人信息权
论文出处:
《电子政务》 2022年11期
论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确定标准之应然进路
林莉红
蒋文峰
摘要: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和“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确定标准,回应了对第三方权益保护的现实需求,但同时也导致了两种标准在内涵以及关系理解上新的潜在争议或偏差。关于现行法第三人两种确定标准的理解,应回归其文义层面,从而认为“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标准在内涵和所确定的第三人范围上囊括了“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此之下,从界定第三人范围这一确定标准的基本功能出发,行政诉讼第三人确定标准的规定只需要“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其中一种即可满足现有立法、司法及理论上之期待。
关键词:
行政诉讼第三人
确定标准
案件处理结果
利害关系
论文出处:
《江汉论坛》 2022年11期
中国的刑法观:问题类型与立场选择
王充
摘要:
围绕刑法观问题,目前存在积极主义刑法观、消极主义刑法观与折衷主义刑法观的争论。从认识结构出发,刑法观关涉人、刑法、社会三者之间形成的人与刑法、刑法与社会以及人与社会的三重关系,刑法观是不同个体基于各自不同的价值偏好、不同的对象设定及与刑法的不同关系形态作出的解释选择,因此各种刑法观之间并无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刑法观的选择要受客观外在的社会发展状况与刑法本质属性的限制,积极主义刑法观和消极主义刑法观忽视了客观外在条件的限制,而折衷主义刑法观则缺乏以社会基本价值共识作为思考的必要前提。因此,刑法观的选择需要在达成社会最低价值共识的基础上充分考量社会发展状况和刑法本质属性的外在限制,进而在主观价值取向与客观外在条件之间取得平衡。以刑法谦抑为基本价值共识,以类型化思考为主要路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选择综合刑法观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关键词:
综合刑法观
解释选择
价值共识
类型化思考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刑法教义学何以指导刑事立法:理念与技术的双重展开
熊亚文
摘要:
刑法教义学可以批判和指导刑事立法,这已成理论共识。但是,刑法教义学究竟凭借哪些理论工具及具体如何发挥立法指导功能,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根据刑法理论体系的分层,可以将刑法教义学的立法功能归结两个:一是对刑事立法理念的引领,这主要是基于刑法的目的、性质与自由保障机能等刑法教义学基础理论之刚性要求;二是对刑事立法技术的指导,这主要是基于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刑罚配置的均衡性以及刑法体系的协调性等刑法教义学具体原理而展开。二者相互结合、互相关照,在实质与形式、理念与技术层面上分别构建全方位、系统化的刑事立法指导机制,从而有助于实现刑事立法的正当化与科学化,并促进刑法运作的基本生态向善向好。
关键词:
刑法教义学
刑事立法
立法理念
立法技术
刑法修正案(十一)
论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2022年11期
我国行政刑法立法的回顾与思考
何荣功
摘要:
行政刑法立法的特点1979年《刑法》颁布至今40多年,我国刑法的发展与完善最鲜明地体现于行政刑法立法领域。归纳起来,该时期我国行政刑法有以下主要特征:(一)立法体例上的统一性。即将有关行政刑法的内容全部纳入刑法典中,只是行政刑法立法的统一性经历了“从统一到分散再到统一”的动态发展过程。(二)法律条款的移植性。行政刑法系经济行政法和刑法的统一,行政刑法中的不少概念、条款系移植于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
关键词:
行政法律法规
行政刑法
经济行政法
刑法立法
立法体例
动态发展过程
法律条款
刑法典
论文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11期
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及保护路径
张春莉
摘要:
虚拟货币是网络科技快速发展的产物。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当下,财产的载体发生变化,财产概念发生变革,法律也应与时俱进调整规制范围,虚拟货币刑法属性的界定就成为刑法适用的基础性问题。根据刑法基本原理,虚拟货币具有类货币属性,但不属于“财产”,应认定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虚拟货币作为以计算机程序为基础的数据,带有与生俱来的技术风险;与此同时,虚拟货币相关的犯罪风险也在增加,刑法应实行虚拟货币交易实名化,明确责任主体;重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适用,准确定罪量刑;正视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实现更高层次保护的飞跃;对于尚无法适用刑法救济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虚拟货币违法行为,应尽快构建配套规范,遏制经济泡沫。
关键词:
虚拟货币
刑法属性
保护路径
论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反思与拓展:企业刑事合规中的本体价值分析
凌萍萍
焦冶
摘要:
企业刑事合规是实体与程序结合的整体,刑事合规是在刑法这一初级规则之下的,针对企业犯罪的二次法规,为企业犯罪创设了从归责到预防的规则理念的转向。刑事合规从本质上看并不完全隶属于刑事法的范畴,其研究的起点应当以法秩序的整体为基础,实现法益的单一评价向多元法益和双边法益的评价,以比例原则为限度,明确企业刑事合规的本体价值,实现法秩序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关键词:
多元法益
二级规则
刑事合规
论文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11期
论作为假定规范的死亡顺序规则——一种新规范类型的发现
张焕然
摘要:
死亡顺序规则尽管带有“推定”的表述,却并不符合推定规范的特征,因而不是真正的推定规范,亦非拟制规范。该规则属于一种新的规范类型,即假定规范。“假定”的含义是“暂定(某未知事实为真实)”,而非“虚构”或“假设”。“假定”与“推定”的共性是“(无直接证据的)猜测”,但与推定不同,假定不必考虑事件发生的盖然性,其猜测依据仅仅为某种特定的价值取向。假定规范是显性的证明责任规范,区别于隐含在实体法中的一般证明责任规范。其适用前提为要件事实真伪不明,适用阶段为法官认证结束前,设立效果为分配证明责任。应将假定规范从推定规范中分离,并抛弃“不可推翻的推定”这一不妥当的概念。根据二者的差异,可以判定我国《民法典》第1222条是真正的过错推定规范,而第1165条第2款实为过错假定规范。
关键词:
假定
推定
死亡顺序规则
证明责任
规范类型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数据财产权存续期限的设置问题
钱子瑜
摘要:
存续期限系权利的限制,旨在赋予权利在一定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存续期限届满法益消灭,失去受法律排他性保护的资格。存续期限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但是数据财产权的限制不宜通过设置法定存续期限实现。在经济视角下,数据的财产价值本身即具有时效性,会随产业中可替代数据的增多而逐渐贬值。为数据财产权设置法定存续期限还会导致权利人陷入“囚徒困境”,在权利期限届满之前删除相关数据,无法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的制度目的。在法律层面上,数据财产权的基础是自力控制而非法律拟制,即使存续期限届满,法律保护之力消失,主体的自力控制不会因此而消灭,数据资源不会自动进入公有领域。数据财产权的排他性以及因之形成的垄断效应相对较低,相较于为数据财产权设定法定的存续期限,通过调整法律对数据财产权的保护强度,限制数据财产权内容的做法更为适当。
关键词:
数据财产权
权利限制
存续期限
论文出处:
《知识产权》 2022年11期
权限与权力二分结构下的表见代理责任认定
陈爱碧
摘要:
当前关于表见代理责任认定的规则尚不明晰,在责任构成要件及效力问题上存有争议。以传统代理权为前提的表见代理理论将表见代理责任界定为权利外观责任,并就本人因素的界定形成本人可归责性要件、信赖要件以及代理权通知要件三种观点,但其规则及理由并不清晰。传统代理权融合了代理内外部关系,与表见代理的制度目的相冲突。外部授权、代理权法定等方案无法有效解决这一冲突问题,有必要将代理权重构为代理权限与代理权力二分结构。代理权限的存续与范围取决于以代理人为受领人对本人授权意思表示的理解,代理权力的存续与范围取决于以相对人为受领人对代理行为中本人效果意思的理解。在权限与权力二分结构下,表见代理的本质为代理人有代理权力而无相应的代理权限,表见代理责任属于法律行为责任,其构成要件及效力判断适用法律行为规范,表见代理责任认定之困借此得以破解。
关键词:
代理权
代理权限
代理权力
表见代理
法律行为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判定中专家标准的运用
郭玉军
张芮栋
摘要:
挪用艺术作品自兴起以来,就频繁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近年来的叶永青抄袭风波和“鸭兔事件”在国内又兴起了对挪用艺术的热议。对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判定,应当采用专家标准还是普通人标准,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通过法官作出“艺术判断”的方式,来判定其转换性使用。但挪用艺术作品自身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很多情况下只掌握法学知识的法官难以理解其背后的意涵、区别,因此不宜自行对其转换性使用作出判断。在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判定中,应当采用专家标准,当事人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就作品的内涵、对比提出专家意见,协助法院对转换性使用相关的事实作出认定。
关键词:
挪用艺术
转换性使用
合理使用
专家辅助人
论文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22年11期
知识产权错误通知责任规则重构
蔡元臻
摘要:
围绕知识产权错误通知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的签订以及国内相关司法文件的陆续跟进,打破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默契。利用《民法典》第1195条第3款之例外规定所带来的契机,知识产权错误通知责任规则有望迎来灵活、合理的开放性重构。该重构工作应当因循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不同知识产权客体在侵权判定层面的方法论和专业性差异,通过纳入和完善“错误通知情节”这一考量要素,完成对错误通知归责原则的多元化设计,同时合理安排平台审查义务,最终实现避风港规则的利益平衡本旨。
关键词:
避风港规则
错误通知
客体差异
归责原则
平台义务
论文出处:
《知识产权》 2022年11期
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
程啸
摘要:
问题的提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作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法律,都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规定。对于二者是何种关系以及司法和执法中应当如何适用,存在着争议,因此本文将就此进行研究,以供理论界与实务界参考。
关键词:
《民法典》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
如何适用
问题的提出
执法
司法
论文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11期
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适用限制
彭峰
摘要:
自《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生效以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一直是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一般认为,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私益侵权诉讼领域,公益诉讼不宜适用。在我国,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应定位为公法上的客观诉讼,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遵循私法上损害扩张的逻辑,定位为私法上的准客观诉讼与纯客观诉讼混合的特殊诉讼类型。是否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需要对诉讼利益的类型进行甄别,在个案中进行判断。在刑事附带民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应禁止适用;在民事案件中,“纯生态损害”部分,因其发生了私益与公益的混同,属于复合型利益,不能适用;对于仅判处“主观的、集体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生态环境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部分,因其已具有惩罚功能,与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呈现同质化,不能适用;对于修复服务功能丧失的损失赔偿,需判断是仅为填补功能还是填补与惩罚功能并存,在已包含惩罚功能的情况下,不能适用。因此,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适用的空间非常有限。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惩罚性赔偿
主观诉讼
客观诉讼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十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董涛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中国知识产权取得了巨大成就。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著,知识产权各项基础数据稳步增长,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从五方面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道路。通过制度引领,释放创新创业潜能活力;通过机构改革,开创高效严密保护格局;通过统筹协同,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通过数字赋能,构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通过观念转型,重塑知识产权社会文化。十年来,在党中央决策的指引下,中国知识产权在波澜壮阔的社会实践中作出了五方面的理论创新,形成了综合性的知识产权治理观、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发展观、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法治观、有作为的知识产权外交观及总体性的知识产权安全观。未来十五年,是中国知识产权从大国迈向强国的关键时期,为此必须认真归纳总结十年来知识产权成就与经验,认清有利因素,克服不利因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过程,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
党的二十大
知识产权强国
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
论文出处:
《知识产权》 2022年11期
刑事诉讼撤案与监察撤案“二元化”:比较与反思
谢小剑
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撤案与监察撤案呈现“二元化”现象,在理念追求、程序架构上差异甚大。刑事诉讼撤案表现为控权模式,以防范侦查权滥用、发现事实真相为目标,剥夺了侦查机关对轻微犯罪、证据不足案件撤案的权力,配之以较高的撤案证明标准、严格的侦查终结程序、无侦查期限以及充分的监督救济程序。监察撤案表现为集中统一模式,赋予了监察机关对证据不足案件撤案的权力;有较为明确的监察办案期限;监察撤案包括职务违法撤案与刑事撤案,缺乏独立的监察刑事撤案制度;监察撤案权由监察机关集中、独立行使,排斥外部制约。两种不同的模式服务于不同的功能、目标,应当以制度改良为改革方向。对于刑事诉讼撤案制度,应当在坚持控权模式的基础上,扩大中止侦查适用的范围,解决证据不足案件的处置问题。同时,扩大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的适用,解决刑事撤案分流轻微犯罪案件不足的问题。对于监察撤案制度,需要明确积极、充分调查原则,调查过程中不得中止调查,敦促积极调查,避免证据不足的撤案;在以事立案的案件中建立对被调查人的终止调查制度;强化撤案的内部制约制度和事后制约制度。
关键词:
刑事撤案
监察撤案
案件分流
监察体制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刑事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适用研究
王武强
摘要:
随着刑事案件复杂程度的提高,司法实务瑕疵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处于刑事案件证据链主要环节的证据瑕疵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尽管刑事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逐渐确立,但仍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规则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瑕疵治愈方式多元化、瑕疵证据与非法实物证据相混淆等问题。结合对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适用困境的分析,建议从延展瑕疵补救方式、规范瑕疵补救程序和强化检察监督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配套,确保规则发挥其应有的司法价值,以推进我国刑事司法庭审实质化的进程。
关键词:
瑕疵证据
补正规则
扩大化适用
检察监督
论文出处:
《南方论刊》 2022年11期
论新《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小额诉讼程序
王晓丽
摘要:
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新法对小额诉讼程序做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凸显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理论上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便民、低成本、高效率、公正与效率兼顾等优势,符合当下解决众多小额纠纷的需要。但由于此次修法紧迫,对小额诉讼制度还需从立法目的、受案标准、程序救济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本文围绕小额诉讼程序展开深入探讨,以期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依据。
关键词:
小额诉讼程序
法理基础
制度完善
论文出处:
《长春大学学报》 2022年11期
民商事审判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法律漏洞的识别和填补为视角
周圆
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并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本期策划展示了法院对司法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探索,与学者对司法如何更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关键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商事审判
法治轨道
全面贯彻
物质技术基础
法律漏洞
论文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31期
检察理论研究哲理化的内涵及进路
樊崇义
摘要:
检察理论研究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照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检察理论研究总体上存在理论供给与实践需求不适应、理论研究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此,应锚定正确的研究方向,切实找准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厘清检察理论研究为什么要哲理化,检察理论研究哲理化的内涵及进路等问题;坚持以马列主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理论研究之中,融入办案活动之中,从而推进检察理论的持续深化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法律监督
检察理论研究
哲理化
内涵进路
论文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21期
人民检察事业90年:发展历程、制度优势及其效能转化
徐汉明
李辉
摘要:
人民检察事业90年,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萌芽探索,新中国成立后的创建型构及曲折发展,改革开放后的恢复重建,新时代的成熟化定型化及创新发展四个阶段。其具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彰显检察制度“人民性”的本质属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双重领导”“一重监督”的组织制度,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运行机制,人民广泛参与司法监督之制度优势。检察制度优势需要转化为人民检察事业更高发展效能,其基本路径是:以先进理论为指导,凸显制度根本效能;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增强制度整体效能;挖掘法律监督“权力束”内涵,激活制度结构效能;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激发制度活力效能;构建检察“三大体系”,提升话语传播效能。
关键词:
人民检察制度
发展历程
制度优势
效能转化
论文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11期
解决法医学问题的新工具:微生物群落
黎伟涵
邓世雄
摘要:
生物痕迹往往成为刑事侦查案件中的突破口,比如在涉及个人识别、嫌疑人追踪或者死亡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等法医学问题上,生物源性证据往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许多传统的法医学方法仍在沿用,但研究者们试图发现新的法医学工具,以此来弥补传统方法的不足或者为法医学实践增加新的思路和方法。得益于测序技术的发展,研究者们发现机体内外的微生物数量要远远超过细胞的数量,它们在地点溯源、个人识别、死亡时间的推断、生物犯罪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有着不小的应用价值。本文对这方面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
法医学
高通量测序
微生物群落
肠道微生物
论文出处:
《微生物学通报》 2022年11期
行政垄断的特征事实、规制效能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基于执法案例的经验证据
白让让
摘要:
规制政府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它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辅相成,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本文对159起行政垄断案的统计分析发现,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具有违法方式十分集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分布广泛、违法主体以市县级政府机关为主等几个普遍特征。在查处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和执法效能不断提高的同时,行政垄断规制还存在着整改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以公平竞争审查替代反垄断执法、执法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研究的政策建议体现在五个层面,即维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执法权、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执法的协同互补机制、增强执法程序和结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建立跨区域型的执法体系以及增强竞争影响的经济学分析等。
关键词:
行政垄断
统一大市场
反垄断规制
公平竞争审查
执法案例
论文出处:
《人文杂志》 2022年11期
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信守与制度表达
刘盛
摘要:
金融法理念是金融法的应然规定性和思想灵魂。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包括社会本位、契约治理、包容审慎三重向度。其要求金融法在健全高度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采取“内生与外生相结合,以内生为主”的发展模式;在健全高度适应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遵循“诱致与强制相结合,以诱致为主”的变迁路径;在健全高度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选择“市场和政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的行进道路。我国金融法的制度表达理应信守上述理念。
关键词:
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法理念
社会本位
契约治理
包容审慎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判断和责任承担——基于834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李游
摘要: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是一项追求金融交易实质公平、矫正利益失衡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履行的司法裁量“重形式轻实质”,有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公正性。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应作为一项法定义务(而非先合同义务或合同义务)加以适用。以诚信原则作为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理论基础更为合理,也更契合交易逻辑和本土国情。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主体包括产品或服务发行人和销售代理人;履行内容上采取“四要素说”,其中“了解客户”和“了解产品”是义务履行的基础前提,“客户与产品匹配”是义务履行的核心和目标,“风险揭示”是实现产品与客户匹配的特别警示。履行判断上,可采取“要件审查+实质检验”两阶段关联裁量的综合判断。民事责任上,未尽到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法律应明确客户自甘风险等免责事由。
关键词:
适当性义务
诚信原则
法定义务
综合判断
侵权责任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互联网平台交易评价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叶明
邱威棋
摘要:
互联网平台交易评价将“评价”与“信任”相连,创造了独有的网络信任机制。由于评价信息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评价的“好”或“坏”对商家经营影响重大,在利益驱使下,市场中出现了刷单炒信、隐匿“差评”、恶意差评、好评返现等失信评价行为,由此导致了评价信息失真、评价声誉制裁失效、网络信任机制失灵等危害。目前,治理交易评价的两条路径皆面临各自的治理困境:采用事后型行为规制的公权治理路径效率较低,平台自治路径效率较高但存有公正性质疑。由此,提出革新治理模式、调整治理时机、调适治理工具等对策,以规制失信评价行为,规范交易评价活动,拓展交易评价制度。
关键词:
互联网平台
平台经济
平台治理
交易评价
失信评价行为
论文出处:
《电子政务》 2022年11期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发展源流与进路澄清
刘乃梁
韩玥
摘要:
适当性义务学理争议从未停歇,其现实适用亦产生异化。司法实践对适当性义务定性不统一,履行该义务的审查标准趋于形式化。数字时代的到来加剧了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危机,起源于强化“卖者尽责”理念的适当性义务理论,正不断回归于强调“买者自负”原则。国外经验表明,应在法律规范中明确适当性义务性质并不断创新其在数字时代的审查标准与适用技术。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完善路径有,以明文化法律规范确立适当性义务监管形态,改进智能投顾适当性监管手段,从实质与程序两层面审查其履行并协调告知说明义务与适当性义务的关系,配合金融素养教育措施可改进适当性义务理论与现实割裂问题。
关键词:
适当性义务
卖者尽责
先合同义务
数字经济
金融素养
论文出处:
《金融与经济》 2022年11期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定位及其体系构建
马洪
王致民
摘要: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陷入困境的核心因素是立法的缺失。从国内试点及外国立法经验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该采取“自愿为原则,强制为例外”的模式。逻辑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环境法与保险法的结合,归属于保险法体系。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一方面,应立足于《环境保护法》《保险法》的修改以及《民法典》制定中取得的突破和经验,寻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环境法典中一席之地;另一方面,立法者应着眼于在保险法责任保险体系内,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具体方式是,修订《保险法》,并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构建具体法律规范,以列举的方式确定强制投保的情形,对自愿投保持积极开放的态度,辅之以环境专门法对具体领域予以特别规定,以实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的完整、平衡。
关键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保险法
环境法
法律体系
论文出处:
《学术月刊》 2022年11期
跨区域水污染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合作研究——基于权力与利益的视角
朱飞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及城市化、工业化的逐步推进,跨区域水污染问题逐渐凸显,虽然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治理跨区域水污染问题,但是治理效果仍不容乐观。基于权力与利益的视角分析传统跨区域水染污治理问题,可以发现“行政区行政”“行政区经济”现象下治理权力失调与利益冲突是导致合作治理难以达成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明确跨区域水污染治理权力行使并促进其利益融合,加以监管确保治理成效,能够实现跨区域水污染问题的有效治理。
关键词:
跨区域
水污染
地方合作
合作治理
论文出处:
《农场经济管理》 2022年11期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经济研究
周若云
摘要:
立法是基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直接影响到环境治理和经济政策的成效。实施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政策是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从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执法的角度介绍我国的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并描述我国现实实施的情况,进而提出相应的经济对策,以期加强我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加快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改善我国生态环境。
关键词: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
环境经济
经济政策
论文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31期
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法新机制
江溯
摘要:
由于跨国网络犯罪行为日益普遍化,新型网络犯罪不断涌现,而当前网络犯罪的国际相关立法过于零散和碎片化,因此制定和出台一部统一的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便成为网络安全治理的当务之急。欧美国家主导的《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以西方国家的利益诉求为基础,不具有全球性公约的真正开放性和广泛代表性。同时,由于在实体层面定罪机制不明确、程序层面保障机制不合理、执行层面实施状况不乐观,其在新招迭出的跨国网络犯罪面前也显得应对乏力。为克服这种缺陷,以中俄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另辟蹊径,坚持以联合国作为缔结平台推进新公约的制定。将“多元化和包容性”的价值理念融入网络犯罪新公约的规范之中,能够合理地解决不同国家、区域在打击跨国网络犯罪中的紧张关系,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各国法律差异,缩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网络安全数字鸿沟。中国应当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网络利益的需求,积极参与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文件的缔结,并推动新公约在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的建构。
关键词:
网络犯罪
网络安全
国际公约
多元主义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论中国海外投资治理中的软法方案
梁咏
摘要: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表明中国将强化不同场域法治实践的包容互鉴。中国海外投资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场域,关涉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乃至中国整体主权、安全和发展。然而,传统全球化范式中的政治互信和经济合作两大基石同时发生震荡,各国短期内达成有强制约束力“硬法”的可能性不高,以“软法”为切入口可能成为中国海外投资规制的重要手段。探究软法在投资治理中的应然价值和演进需求,以及在突出其特殊价值的基础上,透过硬法巧执行、软法强执行、软法软执行等检视中国海外投资治理中的软法实践及存在问题,借助国际投资软法的理念价值完善、软法与硬法的衔接创新、国际投资软法的双向推进、硬法规则适度强化和其他配套措施完善等方法加以应对,有利于中国在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中话语权的强化。
关键词:
软法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
中国海外投资
论文出处:
《法学》 2022年11期
竞争法与国际贸易
杨晨
万广华
胡晓珊
摘要:
文章基于1996~2019年161个国家的跨国面板数据,使用竞争法指数作为竞争法的代理变量,从实证角度考察了竞争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路径。研究发现,出口国竞争法指数水平对出口具有促进作用,进口国竞争法指数水平对伙伴国出口具有抑制作用,竞争法主要通过资源配置效应与逃避竞争效应促进出口抑制进口。进一步,竞争法指数水平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存在异质性,考虑收入水平、自由度水平与执法机构作用,竞争法指数水平促进了高收入水平国家、低收入水平国家、“不自由”国家、重视判例法国家的出口。文章结论对中国如何改善竞争政策、加快市场机制建设以促进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竞争法
国际贸易
引力模型
论文出处:
《世界经济研究》 2022年11期
对标国际规则的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策略探索
王媛
邵蓉
颜建周
摘要:
目的从制度设计方面探索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策略,为鼓励药品创新和提升高质量仿制药发展水平提供参考。方法梳理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政策文件,从制度实施现状出发总结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目前取得的进步和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总结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为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落地实施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随着2020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出台,我国已基本完成该制度的顶层设计,但由于部分细则规定尚未完善,我国尚存在缺乏“拟制侵权”制度、专利信息登记缺乏审查及纠错机制、司法和行政途径链接不畅、等待期时长仍存争议、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相关细则不够明确等问题。建议我国建立“拟制侵权”制度和专利无效司法判决程序,调整等待期时长或上市审批依据,进一步明确首仿药定义及共同挑战专利的情形和市场独占期的消灭事由,同时加强相关部门职能链接程序,落实责任机制。
关键词: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
专利法
仿制药
论文出处:
《中国药房》 2022年21期
企业数据流通的实践困境与破解路径
何金海
摘要:
数据经济背景下,企业数据通过开放、共享、交易、携带与抓取等形式得以流通。实践表明,我国企业数据流通存在企业主观限制数据流通、数据流通形式被动化,以及数据流通秩序混乱等现实困境,其主要源于数据确权理论迷失、法律规范阙如、监管机制不足、司法态度严苛、基础设施滞后及技术发展局限。域外法上,欧盟采取立法主导下的强数据共享模式,美国采取判例主导下的强数据开放模式,日本采取监管主导下的强数据合作模式。为破解企业数据流通困境,建议以开放流通、主动流通为基本向度,以禁止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用户信息和隐私权益为基本限度,以差别流通为核心原则,架设我国企业数据流通制度框架。具体路径上,建议以多元赋权模式突破数据简单归属论的藩篱,完善数据流通的促进要素与保障要素立法,强化多主体参与的数据流通全环节监管,增加公共利益考量在数据纠纷裁判中的比重,推进企业数据流通的基础设施发展,创新数据流通的传输与安全技术。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大数据
企业数据
数据流通
数据共享
数据开放
信息安全
数据保护
论文出处:
《西南金融》 2022年11期
立法性算法及其法律规制
刘佳明
摘要:
在算法时代,法律领域正在经历一场深刻变革。新的公共治理和控制系统将从数据收集、传输和分析中产生,基于大数据驱动机器学习的算法治理模式符合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并能够以更为有效的方式做出决策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但是,受制于数据输入的主观性和偏见性以及系统自身的封闭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算法在提升公共治理效能和降低社会监管成本的同时,也会对传统法律秩序的合法性、公共性和民主性造成冲击。对此,需要明确立法性算法的合法性地位,强化对立法性算法的审查和风险评估,以及保障公众对算法程序的参与和监督权,在算法程序正式被应用到公共领域之前,行政人员还必须对算法程序应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可预测性和可解释性度量标准,使算法程序的设计和应用有章可循,并建立相应的算法问责制度和程序,以确保立法性算法的发展符合法定的公共性和合法性基本要求。
关键词:
算法
公共决策算法
立法
立法性算法
论文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离线权的法律属性与规则建构
谢增毅
摘要:
“离线权”通常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可断开数字工具而免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或通信的权利。离线权的产生是为了克服数字技术广泛使用使劳动者工作和休息边界模糊,导致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并带来劳动安全健康风险的挑战。离线权作为数字时代劳动者的一项数字权利,属于衍生性权利、复合性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职场中广泛应用现代网络通信技术,远程办公也颇为流行,有必要在立法上引入劳动者的离线权。离线权的立法应平衡工作弹性和劳动者的休息权及安全健康权保护,充分尊重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内容,同时应完善相关的工时制度。离线权和传统的工时制度应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解决我国长期以来特别是数字时代部分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
关键词:
离线权
远程办公
数字权利
工作时间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论算法认知偏差对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负面影响及其矫正
刘泽刚
摘要:
算法认知偏差不仅扭曲事实,还影响人工智能法律规制质效。法学文献中的“算法”常用于指代影响权益的人工智能系统。不同于传统编程,机器学习算法是通过向数据学习以形成模型。数据、算力、AI框架、模型框架、人为干预等因素深刻影响算法作用的发挥。算法并不是对利益得失的精巧算计。大部分算法也不具有排他性的财产属性。算法是人工智能体系中相对透明和确定的因素。“算法黑箱”并非人为“黑幕”,而是因基本原理所限导致的验证性和解释性的不足。滥用算法概念会导致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失焦、失据、失鹄、失度。数据法与专门立法相结合是人工智能规制的恰当立法形态。过度强调算法不仅造成权利、产业和科技目标难以调和,还可能导致过度监管。算法只有在以人的责任为基础的人工智能系统中才能得到稳妥规制。我国未来应该制定人工智能专门立法。业已开展的算法治理不宜过度冒进,宜审慎处理好当前与未来、名义与实质、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在准确的算法认知指导下,算法备案和公示的问题能够得到良好解释和妥善解决。
关键词:
算法治理
人工智能法律规制
机器学习
认知偏差
个人数据保护
论文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22年11期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
与
或
非
与
或
非
与
或
非
时间:
-